洞口县自然资源局
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公告
为了规范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,维护公共利益,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《湖南省实施<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>办法》《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》(邵市政发〔2024〕5号)、《走进洞口下载办公室关于印发<洞口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>的通知》(洞政办发{2022}32号)文件相关规定,我局拟修订《洞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》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。现就听证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事项:关于修订《洞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》
二、听证时间: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9:00
三、听证地点:洞口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
四、听证代表的确定:本次听证会确定参加人员30人。其中邀请单位代表 20人、社会公众代表8名、律师代表2名。社会公众和律师代表采取自愿书面申请报名(不接受手机、微信报名),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,采用随机选取方式;报名人数不足时,由我局推荐产生。
五、报名时间: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3日上午12点止。
六、报名地点:洞口县自然资源局二楼政策法规股。
联系人:王双喜 联系电话:13762890751
七、听证会纪律
(一)参加听证的人员听从主持人指挥、遵守会场秩序,不得随意接打手机或随意走动;
(二)保持良好的情绪,依次发言,发言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,不得侮辱、谩骂参加听证会的工作人员及其它参加人,不得随意插言或打断他人发言,发言时不得讲与听证事项无关的内容;
(三)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对修订《《洞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》提出合法、科学、合理性意见和建议;
(四)参加听证会人员不得起哄、鼓掌、 喧哗 、吵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听证会场活动的行为,对扰乱会场秩序不听制止的,视其情节移送政法机关追究其责任;
(五)参加听证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会场,未经许可擅自离开会场或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;
(六)参加听证人员在听证结束后,核对自己的发言是否属实,然后在听证笔录上签字,拒绝签字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。
特此公告
洞口县自然资源局
2025年4月15日